一、明确申请条件<

静安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市场监管局有哪些行政指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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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性质:申请单位应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

2. 生产场所:具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场所,包括生产设备、卫生设施等。

3. 生产能力:具备相应的食品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4. 人员资质:生产场所内应有具备相应资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5.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提交申请材料

1.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生产场所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4. 生产设备清单及检验报告。

5.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资质证明。

6.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现场核查

1. 核查生产场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核查生产设备是否满足生产需求。

3. 核查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4. 核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5. 核查生产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规。

6. 核查产品检验报告是否齐全。

7. 核查企业信用记录。

四、审批流程

1. 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2. 审查合格后,安排现场核查。

3. 核查合格后,进行审批。

4. 审批通过后,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5. 审批不合格的,书面告知企业原因,并要求整改。

6. 企业整改后,重新提交申请。

7. 重新审查、核查、审批。

五、许可证管理

1.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2. 企业应在许可证到期前6个月向市场监管局申请换证。

3. 企业应定期接受市场监管局监督检查。

4. 企业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市场监管局。

5. 企业如需变更许可证内容,应向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

6. 企业如需注销许可证,应向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

7.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许可证进行定期抽检。

六、违规处理

1. 企业如有违规行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2. 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3. 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可减轻处罚。

4. 企业整改后,需重新提交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5. 企业如再次违规,将加重处罚。

6. 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定期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7. 社会公众可对违规企业进行举报。

七、服务保障

1. 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专门窗口,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2. 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期举办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意识。

3. 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4. 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5. 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对违规企业进行信用惩戒。

6. 市场监督管理局鼓励企业参与食品安全创新,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7. 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提供政策扶持。

静安经济园区招商平台(https://jinganqu.jingjiyuanqu.cn)作为静安区重要的招商引资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办理静安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时,市场监管局提供的行政指导标准旨在确保食品安全,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平台通过简化审批流程、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培训等方式,助力企业顺利获得许可证,为静安区食品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